一、 体育部制度
1、 每次点操前五分钟,由副部长清点体育部人员,体育部点操人员迟到两次将被记为旷操一次;若因点操人员迟到造成某班未能按时点操的,点操人员直接记为旷操一次。
2、 点操时间一到立即点操不容任何拖延,体育部长及副部长在各班队伍间巡查。
3、 取消原来的符号标记法(△、○、×)采用新的记录方法∶迟到为C,旷操记为K。
4、 点操开始后,点操人员立即进入过道内点操,要求在过道内来回走动,声音洪亮;点操时不允许和其他人搭话,凡遇有人指责、不配合、辱骂及搭话之类,一概不予理会,按制度办事;体育部点操人员如与他人发生争吵,体育部的人必须当场向对方道歉并事后写检讨,此事由体育部负责人严格监督;点操完毕后站在该班最前面,示意部长点操完毕,等待解散之后,将该班记录登记完毕再走。
5、 点操时点名三次不答到者记为旷操,点操结束后迟到者说明迟到的改为迟到。各班点操人员采取轮换制,不允许点自己班,更不允许一人一直点某班。
6、 点操结束后,原则上应从速解散,如需点操总结,就由体育部长负责,如需通知事情,由副部长负责。
二、 班级制度
1、 点操时间: 6:50。
2、 点操地点:文科楼前。
3、 如遇不宜点操的状况,或点操时间、地点有临时变更,以体育部飞信通知为准。
4、 点操时各班站成两列纵队,班与班间距尽量拉开,大于两米。
5、 各班在点操时务必保持安静和队形整齐,各班班长负责维持本班秩序,如出现某班太吵,队伍太乱,有人捣乱甚至辱骂的情况,体育部正副部长皆有权下令停止该班点操,直到该班恢复正常秩序后再继续点名。某班一周内如有两次停止点操的状况出现,该班将在院内被通报批评,通报后将影响该班未来的评优活动的评选。
6、迟到三次记为旷操一次,一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旷操的给予院内警告处分,两次院内警告,合计一次严重警告处分,两次严重警告,上报学生处,下发记过处分文件,并装入学生人事档案,不予撤销。
7、口头请假的不论何种理由,都将在点操单上记为旷操,确有特殊原因的,需出示正规请假条(班主任处开具),提前无法开具请假条,允许旷操当天补办正规假条。假条统一交于体育部长,由体育部根据假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做出是否取消旷操记录的决定。
8、迟到的请在点操结束后找到本班点操人员说明迟到,由点操人员将记录改为迟到;严禁在点操时乱跑,若造成本班被停止点操,后果自负。
9、各班对点操人员有意见需投诉的,待点操结束后由班长来找体育部负责人协商,在点操时发泄不满或辱骂点操人员的将被体育部叫停该班点操。
10、旷操通报将作为创优评优、推优入党评定的参考依据,有通报者不能参评。
bbin体育官方网站团委学生会
2017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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